李佩霞纳贿案,一审宣判
摘要: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文书李佩霞纳贿案,对被告东说念主李佩霞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20万元,对其纳贿所得财...
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东说念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文书李佩霞纳贿案,对被告东说念主李佩霞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款东说念主民币20万元,对其纳贿所得财物赐与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东说念主李佩霞行使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文书的职务便利,为他东说念主在工程表情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罪犯秉承他东说念主财物整个东说念主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东说念主民法院以为,被告东说念主李佩霞的举止组成纳贿罪,应照章处置。鉴于李佩霞到案后真正供述我方的罪孽,认罪悔罪作风好,积极退赃,纳贿所得财物已一皆追缴,具有法定及顶多从轻处罚情节,照章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东说念主李佩霞当庭默示恪守判决。
被告东说念主支属、东说念主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宇宙共三十余东说念主旁听了宣判。